竊盜 累犯 4
甲OO竊盜,累犯,處拘役貳拾日,如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壹仟
元折算壹日
未扣案之甲OO犯罪所得白石榴樹陸株均沒收,於全部或一部不
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,追徵其價額
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,均累犯,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宣告刑及
沒收,又犯竊盜罪,累犯,處拘役貳拾日,如易科罰金,以新臺
幣壹仟元折算壹日,未扣案竊盜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,於全部
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,追徵其價額
宣告刑部分,應執行拘役柒拾日,如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壹仟元
折算壹日,沒收部分併執行之
甲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,累犯,處拘役參拾日,如
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。
甲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,累犯,處拘役貳拾日,如
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。
甲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,累犯,處拘役貳拾日,如
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。
甲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,累犯,處拘役貳拾日,如
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。
甲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,累犯,處拘役貳拾日,如
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。
甲OO犯竊盜罪,累犯,處拘役貳拾日,如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
壹仟元折算壹日
甲OO犯竊盜罪,累犯,處拘役貳拾日,如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
壹仟元折算壹日
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鎖頭參個沒收,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
執行沒收時,追徵其價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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